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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概要
  • 历史

    黔江区位于重庆市的东南边缘,地处武陵山腹地,东临湖北省的咸丰县,西界彭水县,南连酉阳县,北接湖北利川市,是渝、鄂、湘、黔四省市的结合部,素有“渝鄂咽喉”之称,是重庆市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之一,东西宽45公里,南北长90公里。全区幅员面积为 2398.7平方公里。全区共3个街道办事处,12个乡、15个镇、489个村民委员会,2005年末,全区户籍总人口50.72万人。区内交通便捷、信息灵通,国道319线和黔咸公路在此交汇,渝怀铁路横穿黔江境内,黔江舟白机场已经完工。
  黔江境内遍布名山大川,自然景观珍奇独异。是一片神秘、美丽的土地,这里大自然造就了武陵山的奇峰延绵、怪石林立、奇峰异彩,危岩深峡、溶洞密布;有深山明珠— 小南海地震湖,湖水清澈如镜、湖周秀峰环立、内、外八景格外诱人;神秘的官渡峡等景色更是美不胜收;仰头山层峦叠嶂,林海浩瀚,林中色彩斑斓,幽深迷人;万涛烈士故居等更值一观。 
  地处武陵山脉腹地的黔江自然风光神秘怡人。境内山雄水秀,植被葱郁,野生动物繁多,一片净土恰似重庆的“后花园”。其中地震堰塞湖小南海为重庆市第一大天然湖泊,碧水绿岛,四围青山,其地震遗址保存得极为完整。干支流纵贯黔江的阿蓬江河谷风光优异卓绝,在黔江境内形成了两大原始峡谷,两大天生桥群以及间歇泉、温泉、地下暗河、溶洞等自然奇观,令人叫绝。雄壮的武陵山奇峰异石,尚存的寺观或遗址折射出当年的宗教繁盛。此外还有仰头山森林公园、大板营原始森林以及八面山、麒麟盖、石钟山等丰富多彩的自然旅游资源,令人目不暇接,留连忘返。
   黔江区位于渝怀铁路的中心位置,距重庆江北站312公里,距怀化站300公里,3小时内就可到达重庆主城区,24小时内即可抵达沿海任何一个省份的省会城市,从而大大缩短时空距离,加强与全国和全市经济的融合和交流。2006年11月1日,渝怀铁路正式开通客运。至此黔江已成为西部与沿海地区连接的通道, 交通瓶颈制约将得到很大的缓解。全区交通运输形式单一,主要依靠公路运输。截至2005年底,陆上公路运输共有营运客车257辆6544客位,城区客运出租车224辆,货运车辆1500余辆3350吨。水上只有少量内河航运,共有乡镇运输船舶、渡船100余艘。

黔江,《禹贡》为梁州之域。商周为巴国地。秦属巴郡。汉初,为涪陵县地。
  黔江置县始于东汉。建安之年(201),益州牧刘漳接受涪陵县令谢本建议,析涪陵县置涪陵、永宁、 丹兴、汉葭四县。丹兴县治设于今联合镇(古称楠木坪)。
  清光绪《黔江县志》:"黔江,邑邻五溪,界古黔州及施州,为川楚僻路,天下有事,易扰难靖"。这里,与彭水、酉阳、秀山等地联片,史称"蛮夷之地"。蜀汉延熙十二年(249)五月,涪陵人徐巨杀都尉反,后主遣大将邓芝征讨,徐巨战死。事后,徙徐、蔺、谢、范等数千家于成都。公元280年,晋实行州郡县三级制,涪陵郡下设涪陵、汉葭、汉夏、汉平等四县,丹兴废,其地入涪陵、汉夏二县。
  西晋永嘉(306),今酉、秀、黔、彭等地"没于蛮僚",历宋、齐、梁、魏、周等250余年。
  北周保定四年(564),涪陵少数民族首领田思鹤"以地内附",归顺中原王朝,因而在彭水置奉州(建德三年改名黔州),县为其属地。
  隋开皇五年(585)置石城县,兼置庸州,治所均设今县坝乡县坝村。大业三年(607)废庸州,石城县隶属巴东郡。《隋志》:"巴东郡统县十四,北极巫山 、秭归,南至石城、务川最。石城县广矣。"
  唐武德元年(618)石城县改属黔州,其县治移无慈城,即今县坝老鹰关。贞观四年(630)迁今联合镇。天宝元年(742)改名黔江,属黔安郡(黔州)。
  五代十国时期,黔江属黔州。嘉庆《四川通志》:"天夏七年(90)年建据蜀,后唐长兴五年(935),孟知祥据蜀,黔州地属之。"
  宋、元之际(960-1368),黔江"半没于夷。"清咸丰《黔江县志》:"黔江自宋、元以来,半没于夷,为龚、胡、秦、向四土豪所据。龚据水寨,秦据册山,胡据峡口,向据后坝。"县境周边为唐崖、忠路、大旺、石柱、酉阳等土司包围,对县境不断扩张蚕食。至元二十二年(1285),明玉珍据川,称帝10年,黔江县为其属地。
  黔江地处川东鄂西交界处,周围土司长期争战不休,民族矛盾和地区矛盾尖锐复杂。因此,明王朝视这里为"地处蛮疆,犬牙交错"的军事要地,数次陈重兵于黔。洪武五年(1372)蓝玉征黔,省黔江入彭水县,洪武十年(1378),蓝玉再次征黔,驻官兵1216名,置黔江守御千户所。洪武十四年,复置黔江县,所,县并立,文武兼治。黔江守御千户所隶四川都司所属的重庆卫,持续275年。
  清初,黔江县属重庆府。康熙元年(1662),改黔江守御千户所为黔彭营,镇守黔江,彭水等县,兼辖酉阳、石耶、平茶、邑梅五土司。雍正四年(1726),改黔江县为黔江万。十二年(1734),含彭水县升为黔彭直隶万。为万治。十三年(1735)酉阳土司"改土归流"后,置酉阳直隶州,废黔彭直隶万,复置黔江县,属酉阳直隶州。
  1911年11月13日,黔江"反正",成立军政府。民国元年(1912)废府,州、厅,黔江直属省。在四川"防区制"时期,黔江属刘湘防区。24年(1935)川政统一后,黔江属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,即酉阳专区。抗日战争中武汉失守后,第六战区长官司令部部份机关迁驻黔江正阳乡大路坪。1946年,川黔湘鄂边区绥清公署(辖五十六军)设于黔江县城,以控制恩施、酉阳、铜仁、永顺、涪陵、芷江等6个专区及其县份。
  1949年11月12日,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黔江,11月25日,成立黔江县人民政府,隶属川东行政专区。1950年1月23日,置酉阳专区,领酉阳、秀山、黔 江3县。1952年9月,酉阳专区并入涪陵专区,黔江随之属涪陵专区。1983年11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黔江县,建立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。次年11月13日举行自治县成立大会,宣布自治县成立。
  1988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(从原涪陵地区10县中将酉秀黔彭石五个自治县划出单设)成立四川省黔江地区,同年11月挂牌办公,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、黔江土家苗族自治县、酉阳土家苗族自治县、秀山土家苗族自治县。
  1997年纳入重庆直辖市管理,同年3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"原四川省黔江地区",成立"重庆市黔江开发区"。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重庆市黔江开发区、黔江土家苗族自治县,设立"重庆市黔江区",隶属重庆直辖市管理,也是重庆市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区。